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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臺留學 Q&A
1. 僑生與外國學生身分有何區別?
僑生
指在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,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6年以上,並取得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回國就學之華裔學生。但申請回國就讀大學醫學、牙醫及中醫學系者,其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。僑生身分認定,由僑務委員會為之。依據現行規定,僑生回國就學,以向我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(以下簡稱駐外館處)申請為原則。但僑委會得視各僑居地幅員、交通、僑生人數、駐外館處設置、申請文件核驗程序等情形,遴選僑居地友我僑校、僑團或校友會等組織為僑生回國就學保薦單位受理申請。
馬來西亞保薦單位名單可至下列網頁查詢:http://www.ocac.gov.tw/OCAC/Pages/VDetail.aspx?nodeid=1873&pid=27703
外籍生
指的是具有外國國籍,並打算依「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」申請赴臺就學的同學,其可分為以下4類:
(1) 具外國國籍且未曾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於申請時並不具僑生資格者。
(2) 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下列規定者:
①未曾以僑生身分在臺就學,且未於當學年度接受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。
②申請前曾兼具中華民國國籍,於申請時已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應自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日起至申請時已滿八年。
(3) 具外國國籍,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者。
(4) 曾為大陸地區人民具外國國籍者。
以上(2)至(4)項尚需符合以下條件:
①自始未曾在臺設有戶籍。
②申請時已連續居留海外六年以上(擬就讀大學醫學、牙醫或中醫學系者,其連續居留年限為八年以上)。
同學如果打算以外籍生身分赴臺就學,則需自行選定想就讀的大學與科系,至各校「外國學生招生」網頁查詢入學相關規定,並在依照各校要求備妥相關表件,於申請截止前遞交給各大學校院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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